轉眼間,我已經來倫敦一年半了。
記得剛要離開台灣的時候,很心不甘情不願的打包行李,
想說希望時間可以過快一點,這樣我就可以回台灣了。
到倫敦的一天,就碰到下大雪。
沒看過雪的我超級興奮的。
我和Mario還在雪裡玩雪,照相,
還認為跑到嘴裡的雪就好像在吃剉冰一樣。
但到了第二天,就開始討厭雪了。
因為我們要找房子,碰到下雪地又滑,有好幾次都要摔倒。
地上的雪也不再是雪白了。
我們兩個就開始祈禱雪可以趕快停。
到了中國城,就開始覺得台灣的東西怎麼這麼少,
彷彿像是回到剛去澳洲的感覺 (那也是20年前的事)。
而且這裡的天氣每天都是陰陰的,還會一直下雨。
上了公車或是地鐵,也開始發現印度人和中東人怎麼這麼多。
之後又開始覺得英國人怎麼這麼不友善,還是澳洲人好多了。
又覺得在這裡沒朋友,沒家人,沒工作,這種日子好難熬。
總之,當你不喜歡一個地方的時候,什麼事情都可以讓你挑剔。
可是也不知道什麼時候開始,我竟然愛上了這個地方。
我愛上了下雪,到十二月的時候就開始期待下雪。
我愛上了短暫的夏天,一到幾天的晴天就趕快開始跑出去玩。
我愛上了坐兩個小時的飛機就可以到歐洲的某個角落。
我愛上可以在這裡買到我在台灣或澳洲買不到的東西。
我愛上了這屬於我們兩個人的家,而且兩個人互相依靠的感覺。
我最近就一直跟Mario說如果有一天我們要離開這裡我一定會很難過的。
全站熱搜
留言列表